问:请问党代表选举具体有哪些程序?
答:各级党代表的产生均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要坚持“三上三下”,即从最基层支部开始,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提名推荐,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参加。“一上一下”就是,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基层党委。基层党委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再返下去征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二上二下”就是,基层党委把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县(市、区)委或市直有关单位党(工)委;各县(市、区)委、市直有关单位党(工)委分别召开全委会和党(工)委会议,对人选进行遴选,再返下去征求基层党委意见。“三上三下”就是,各县(市、区)委、市直有关单位党(工)委把遴选后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市委;市委召开全委会,根据多数县(市、区)委和市直有关单位党(工)委的意见进一步遴选,再返下去征求县(市、区)委和市直有关单位党(工)委的意见。
同时,为便于推荐人选的全面综合平衡,采取“块块”和“条条”相结合、以“块块”为主的方式进行。所谓“块块”推荐,主要是指各县(市、区)委和市直相关系统党(工)委组织所属党组织从最基层的支部开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逐级提名推荐,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所谓“条条”推荐,主要是指市直相关系统党(工)委从全市范围内对各相关战线人选进行有针对性的推荐。然后按所推荐人选的党组织隶属关系,将人选名单提供给相关县(市、区)委或市直系统,进行逐级推荐、遴选。
在基层推荐提名的基础上,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公示,然后按照不少于22%的差额比例,以投票方式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再选举产生各级党代表。
问:各级党委强调党代表选举要发扬民主,请谈谈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主要有以下措施:一是充分发动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推荐提名。代表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做好党代表推选工作致党员的信》,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确保每个党员在代表人选推荐提名中,都能够自主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二是切实做到逐级遴选、比较择优。在提名推荐阶段,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实行差额考察,充分听取党员、党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三是广泛征求、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公示,使党员群众更多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充分地了解代表人选,更有效地反映意见建议。对所有代表人选都应征求纪检机关的意见。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还要结合其所从事职业的特点和所担任的职务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有关部门意见。
问:最后,请您谈谈在各级党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和要求?
答:市委高度重视党代表选举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市委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选举工作小组,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提名推荐和选举结果。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代表选举工作宣传,增强代表选举工作透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