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建设投入产出不成比例
停车收费标准偏低与投入较大的矛盾突出,停车场建设投入产出不成比例,致使公共停车场和配建停车场建设缺乏动力。目前城区停车收费主要依据三个文件。物价局、公安局1997年联合发布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区机动车停车场收费的通知》是其一,它规定了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其中露天为3元/次、5元/日,室内为5元/次、10元/日。
第二个文件是物价局2001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宁波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的通知》,规定了小区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其中产权属物业公司或托管的包月300元,上下可浮动20%,产权属业主共有的包月120元。
最后一个文件是市政府办公厅2006年发布的《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市区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改善静态交通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了道路停车位的咪表收费标准,其中市核心区为一级区域,停车费为4元/小时,其他区域为二级区域,停车费为3元/小时。
然而,这三个文件的发布至今均已较长时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房价的成倍增长,其中除咪表收费稍显合理外,其他两个收费标准已明显滞后。如百丈公园等公共停车场,均存在严重收不抵支的现象。再如一般住宅小区12万元/个停车位售价,按300元/月标准出租需33年才够收回本金。
公共停车场建设停滞不前
建设资金难以筹措,公共停车场建设停滞不前,也是停车位供给不足的原因之一。根据2003年市规划局编制的《三江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规划》,城区共规划公共停车场268处,总泊位40174个。2010年12月市规划局对该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7年间建成公共停车场26处,泊位3548个,仅完成规划总泊位数的8.8%。
究其原因,主要是近几年拆迁成本大幅提高,建设资金需求大幅上升,而这大量的建设资金又难以落实,从而导致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实施进展缓慢。至于这些问题如何有效解决,请关注把脉“停车难”报道(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