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11年4月7日相关报道
《内部买火车票要刷银行卡?》后续
四男一女辗转多地火车站,冒充“火车站内部人士”,以订票为名诈骗急于返乡的旅客。昨天下午,他们被江东法院判处5年6个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案件
骗局是怎么布的?
去年3月18日,在宁波做生意的张女士急着要赶回老家西安,她在售票窗口排队买票时,碰到了一名男子。
男子姓姚,自称也要到西安,他很热心地告诉张女士,“到西安的票已经没了”,并邀她一起到其他售票点看看。
出了售票厅,巧得很,两人在火车站的广场上偶遇了一名正在打电话的女子(雷某)。
“我要去西安,赶紧帮我弄两张票!”女子打电话的声音很大,两人听得清清楚楚
姚某主动搭讪:“朋友,我们也要去西安,能否帮忙代购两张票?”女子打量了他们一眼,同意了:“我表哥是火车站的内部人士。”
于是,女子带着张女士二人,去找“表哥”。不一会儿,一名衣冠楚楚的男子从火车站内走了出来。
“表哥”说:“单位在搞廉政建设,不能用现金买票,只能刷卡代买。而且进我们单位要过安检,不能带财物和金银首饰,只能让其他人先代管。”
张女士见姚某和雷某均交出银行卡并说出密码,便依样也交了。她还被“委以重任”——跟陈某去拿票,随身财物则先给姚某、雷某代管。
走到半路时,陈某突然问:“刷卡买票需要身份证,你带了吗?”张女士想起身份证还放在包内,便返回姚某、雷某处。但此时,两人已不见踪影。再回去找陈某,陈某也不见了。
就在支开张女士的短暂工夫,姚某、雷某、陈某已赶到附近的银行,那里早有另一名同伙在等候。他们通过ATM机取现等手段,盗走张女士卡内2万元钱,然后由专职司机高某载4人离开宁波。
去年3月18日,被警方盯上的四男一女在金华全部落网。落网时,5人交代,他们辗转4省,已骗了11万余元。
庭审
“受害人都怕买不到车票”
昨天下午,5人站在江东法院刑庭受审,全都认罪。
5人都是湖南人,第一被告打电话的女子雷某曾因为诈骗被襄樊铁路运输法院判过刑,作案时还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除了受雇的司机高某,雷某等人在酒吧认识,后来成为了牌友。一次打牌时,聊起可以通过这种手法骗钱,四人一拍即合。
他们交代,行骗时的所有环节,平时都反复演练过,行骗对象大多是女性,他们还严格执行“作案地方不住宿,住宿地方不作案”的原则,一旦得手马上离开。
之所以能屡屡得手,四人说,“因为受害人都有一个心态,就是怕买不到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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