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我市“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将越来越高,人均筹资标准将达540元,统筹区政策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70%以上。
目前,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共有311.6万人,参合率为97.59%。2011年人均筹资396元(不含健康体检人均15元),其中各级财政人均补助281元。今年,人均筹资标准将达540元,比上年增加144元,其中各级财政人均补助达300元以上。
补偿方案将继续向县及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根据相关文件,今年统筹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分别提高到70%和80%以上,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基层医疗机构政策内门诊费用补偿比例达到30%以上。
去年,我市全面实施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救治试点,通过新农合提高报销水平,农村参合儿童上述疾病实际发生费用可得到70%的报销。2011年1—9月全市已有67人次享受这一政策优惠,有效减轻了参合农民患大病的经济负担。
根据《关于贯彻省卫生厅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我市还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25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将儿童孤独症等列入规定病种支付范围。特殊病种范围原则上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门诊补偿比例参照住院补偿标准。我市还积极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在覆盖所有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分型基础上,把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乳腺癌、宫颈癌等病种纳入试点范围,统筹区政策内补偿比例提高到80%以上,或设立专项资金对上述重大疾病实行新农合补偿后进行补充报销。
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今年我市将全面开展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支付方式改革、目标管理考核、定点协议管理等综合措施,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医疗行为。
宁波晚报记者叶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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