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勇杰 绘
一个外地诈骗团伙来宁波应聘收银员,帮顾客刷卡时,趁机盗取卡上信息,复制出另外一张卡后悄悄盗刷。昨天,江东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其中一名案犯杨某,他用复制卡(黑卡)盗刷了43万余元。
信用卡里的钱不翼而飞
2011年10月30日晚上,宁波人陈先生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内容是在湖南郴州刷卡消费9.4万元。陈先生顿感纳闷:自己压根儿就没有去过郴州,信用卡也随身携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陈先生随即向银行说明情况并报警。
而在此之前的10月3日,宁波人黄先生也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在湖南、广西等地有大额消费16.6万元,而他一直在宁波,也没去过湖南、广西,卡也在自己钱包里。
9月27日,广东东莞的雷先生也向警方报警,称信用卡被人在湖南刷卡消费17万元。
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受害人都不明白卡里的钱是怎么被刷出去的。很快,这些案件被串并侦查。
应聘收银员盗取信用卡信息
警方侦查后发现,这些被害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案发前曾在宁波的酒店、宾馆刷卡消费过。
调取相关监控录像后,警方锁定盗刷陈先生信用卡的杨某,并将其抓获归案,其同伙阿超等人也被立案侦查。
杨某是广东茂名市人,今年31岁,在知道老乡阿超等人利用“黑卡”快速赚钱后,就决定和阿超一起干。警方查明,这是一个有系统分工的信用卡诈骗犯罪团伙,他们让其团伙成员应聘宁波知名酒店、宾馆的收银员,利用为顾客提供刷卡服务之际,私下记录了信用卡信息并窃取了密码,之后快速将这张卡的信息传递给广东的其他团伙成员,由他们在广东做出复制卡,另一部分成员持复制卡在湖南、广西等地以购买珠宝首饰方式盗刷信用卡。这个犯罪团伙从获取信用卡信息到成功盗刷的整个犯罪过程,用时仅一周甚至几天。
专家提醒
刷卡时谨防被做手脚
市民如何对此进行防范呢?昨天,记者咨询了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的金融专家。专家告知,目前信用卡主要是磁条卡,其磁条信息很容易被窃取,其他人只要知道了卡号或者接触到你的卡,就有可能做出复制卡。
因此,专家提醒,刷卡消费时应尽量让银行卡保持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防止在交易过程中被不法分子使用盗码器盗取信息、套取持卡人的签名等;每次交易完成后,应妥善保存交易或查询凭条,不要随意丢弃,以防止不法分子根据交易凭条上的信息克隆银行卡。最好开通短信提醒服务,及时掌握银行卡的使用情况。
采访中,检察官表示,希望银联与各大银行加强监管,有效鉴别复制的信用卡,加大此类犯罪的防范力度。
宁波晚报记者黄金 通讯员东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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