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春节临近应酬多,千万记得酒后别开车。前天,慈溪发生了两起因老乡聚餐,两名男子醉酒驾车引发事故,涉嫌危险驾驶罪,双双被刑拘。
当天下午1点40分,在樟新公路与新浦环镇南路岔口,贵州籍男子莫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一辆货运汽车相撞,事故造成莫某受伤,两车损坏。交警在处理该起事故中发现莫某有酒味。于是经检测其呼吸酒精含量为187mg/100ml,属醉酒驾驶。据了解,莫某回老家前,当天中午叫来了一起在慈溪打工的老乡,在新浦某餐馆喝酒欢聚,喝了不少黄酒。
当天下午3点35分,慈溪交警大队长河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长河供电所门口处芦庵公路上有个男子躺在地上,旁边有辆摩托车倒在地上。交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把倒地男子扶起,同时发现该男子酒气浓重。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21.1mg/100ml。经询问,该男子叫雷某,系贵州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雷某在长河开了一家修理店,业绩不错,好客的他约上员工和老乡庆祝。席间,雷某喝得酩酊大醉。被酒精麻痹的他竟还驾驶摩托车上路,结果自己连人带车倒在地上了。
莫某、雷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自己过不好年,还让家人也过不好。
宁波晚报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胡志东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