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讲述人:海曙检察院检察官刘艺妍
在办案中,得到受害人的感谢可能不少,但来自于被告人的感谢却不多。昨天,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告人却给我寄来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一盒巧克力、一张贺卡以及一把有他手写的“蕙质兰心”四字的折扇,内心格外感动。
去年1月,我起诉的一个案子是一起较典型的医患纠纷,初次见到李某时,我大吃一惊:头发很久没理,已长到齐肩的地步,胡子拉碴、满脸憔悴,一副消极的样子,不过言谈中看得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
事情起因于一年前,李某的妻子怀上双胞胎后定点在事发医院做产前检查,检查结果一直没有异常。但在临产前的一次检查中,医院突然告知情况不好,并实施剖腹手术,结果还是没有保住双胞胎中的一个。李某认为医院之前的产前检查存在过错,遂多次向医院讨要说法,但医院表示自己没有责任,不给书面说法,医务人员的态度令李某很不满。
于是,李某径直找院长讨说法,言语争辩中李某挥拳打中院长左眼,造成院长眼部轻伤的后果。
医院院长要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不接受调解。而李某对自己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仍对自己与医院的矛盾耿耿于怀,意欲对医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此期间,李某无心工作,更冷落妻子,导致家庭出现裂痕,婚姻关系岌岌可危。
我意识到是否能平息案件背后的这场医患纠纷,挽回一个家庭,关键在于如何办理这起案件。
我和院领导多次约谈李某,认真对他进行法律解释工作,使其明白相关刑事和民事法律的规定,让他认识到一事归一事,同时,规劝他好好珍惜现在,毕竟还有一个女儿需要他去尽到父亲的责任,慢慢地,他不再那么消极。
同时,我又找到医院院长,从医患关系的大局出发,希望他能对被告人谅解。
一般案件我们一个月左右就提起诉讼了,但对于这个案子,我们没有急于起诉了事。
在不断的沟通协调中,李某重新找了工作,走出了心里的阴影,人也变得更加精神、上进,医院院长的态度也逐渐缓和。
此时,我和院领导再进行调解,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起诉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被判处缓刑,不用实际羁押,没有影响到正常工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宁波晚报记者黄金 通讯员刘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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