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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宁波社会救助资金总计支出逾8亿元
稿源: 东南商报   2012-01-19 10:34:43报料热线:81850000

  江北区孔浦街道111户困难家庭代表正在街道“爱心超市”领取新年礼包。记者 刘波 摄

  从连连发放的物价补贴,到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联动;从低保标准第九次提高,到向全市14.9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从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各类医疗保障,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这一项项惠民利民的行动,让百姓感受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居有其所的民生工程带来的温暖。

  年关在即,本期的民政在线为读者盘点一下2011年度民政系统的民生工作,让我们透过那些数字来看看民生。据统计,2011年社会救助资金总计支出8.1323亿元。

  7400多万元高龄津贴

  关键词:政府实事 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全市14.9万名高龄老人享受到了每月50~300元的高龄津贴,全市各级财政支出约7400多万元;部分县(市)区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更加惠民的条款。

  如镇海、鄞州区将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慈溪市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80~98周岁老人增发30%,为20317户老年人家庭免费安装“一键通”电话机,使他们享受到“一键通”安全保障远程服务。

  此外,江东、江北、镇海、宁海等地还开展了老人手机敬老大赠送活动,共有1万名以上老年人免费领取了具有紧急求助功能的老人手机。

  新(改)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04个,累计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655个,服务覆盖70%行政村,提前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4863万元物价补贴

  关键词:价格补贴 三次发放

  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关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关注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向全市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持《社会扶助证》的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成员和持《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的贫困残疾人发放按季发放物价补贴。

  截至2011年9月底,我市先后三次发放物价补贴,其中前两季度城区困难对象每人分别发放物价补贴181元和196元,两次发放物价补贴全市共支出资金2337.05万元,有172227人次得到实惠。

  2011年6月27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通知》,决定在现行对困难群众实施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类价格涨幅联动的食品价格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根据新机制,城区困难对象第三季度每人发放物价补贴338元,比浙江省定标准高出120元,全市共支出资金2526.25万元,有90533人次得到实惠。

  此外还给城区低保和持《城区社会扶助证》家庭发放水电气补助每户100元,市城区5549户家庭得到实惠。

  20743万元低保资金

  关键词:低保标准 提高

  自1996年我市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已先后9次调整提高了低保标准。根据我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市政府办公厅于2011年5月6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宁波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明确从6月起调整城区低保标准,城区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月人均440元调整为525元;《城区社会扶助证》标准,由月人均572元调整为683元。

  各县(市)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自2011年6月份起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除南三县外,其余区(市)均已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

  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市共有低保43533户67585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0742.6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其中城镇低保8068户12318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5635.93万元;农村低保35465户55267人,累计支出低保资金15106.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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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去年宁波社会救助资金总计支出逾8亿元

稿源: 东南商报 2012-01-19 10:34:43

  江北区孔浦街道111户困难家庭代表正在街道“爱心超市”领取新年礼包。记者 刘波 摄

  从连连发放的物价补贴,到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联动;从低保标准第九次提高,到向全市14.9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从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各类医疗保障,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这一项项惠民利民的行动,让百姓感受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居有其所的民生工程带来的温暖。

  年关在即,本期的民政在线为读者盘点一下2011年度民政系统的民生工作,让我们透过那些数字来看看民生。据统计,2011年社会救助资金总计支出8.1323亿元。

  7400多万元高龄津贴

  关键词:政府实事 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全市14.9万名高龄老人享受到了每月50~300元的高龄津贴,全市各级财政支出约7400多万元;部分县(市)区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更加惠民的条款。

  如镇海、鄞州区将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慈溪市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80~98周岁老人增发30%,为20317户老年人家庭免费安装“一键通”电话机,使他们享受到“一键通”安全保障远程服务。

  此外,江东、江北、镇海、宁海等地还开展了老人手机敬老大赠送活动,共有1万名以上老年人免费领取了具有紧急求助功能的老人手机。

  新(改)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04个,累计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655个,服务覆盖70%行政村,提前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4863万元物价补贴

  关键词:价格补贴 三次发放

  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关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关注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向全市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持《社会扶助证》的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成员和持《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的贫困残疾人发放按季发放物价补贴。

  截至2011年9月底,我市先后三次发放物价补贴,其中前两季度城区困难对象每人分别发放物价补贴181元和196元,两次发放物价补贴全市共支出资金2337.05万元,有172227人次得到实惠。

  2011年6月27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通知》,决定在现行对困难群众实施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类价格涨幅联动的食品价格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根据新机制,城区困难对象第三季度每人发放物价补贴338元,比浙江省定标准高出120元,全市共支出资金2526.25万元,有90533人次得到实惠。

  此外还给城区低保和持《城区社会扶助证》家庭发放水电气补助每户100元,市城区5549户家庭得到实惠。

  20743万元低保资金

  关键词:低保标准 提高

  自1996年我市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已先后9次调整提高了低保标准。根据我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市政府办公厅于2011年5月6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宁波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明确从6月起调整城区低保标准,城区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月人均440元调整为525元;《城区社会扶助证》标准,由月人均572元调整为683元。

  各县(市)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自2011年6月份起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除南三县外,其余区(市)均已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

  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市共有低保43533户67585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0742.6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其中城镇低保8068户12318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5635.93万元;农村低保35465户55267人,累计支出低保资金15106.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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