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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为啥要放爆竹
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国人迎新纳福的一种标志,据传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即便到了今天,仍有不少人有这样的感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就像没有过年一样。
那么,过年放鞭炮的习俗究竟是怎么来的呢?最广为流传的一个传说就是:很久以前,每年农历除夕的晚上会出现一种叫“年”的猛兽,为了吓退这种猛兽,人们在家门口燃烧竹节发出巨响,借此驱赶年兽。
不过,过去人们在过年时燃放的“烟花爆竹”威力明显要小很多,因为它的原料就是竹子。
最开始,火药和纸张都还没有被发明出来,人们在过年时便用火烧竹子,使之发出巨大的爆裂声来驱逐瘟神,也借此表达人们对安泰生活的美好愿望。
据传到唐朝时,人们有把“烟花爆竹”称为“爆竿”,大概是将一支较长的竹竿逐节燃烧,发出连续的爆破声。
直到后来发明了火药,才有人将火药装在竹筒里燃放,发出更大的响声,从而代替了用火烧竹子的古老习俗。
有限开禁文明燃放
时至今日,每逢过年,烟花爆竹燃放总会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有些人认为,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年庆习俗不可或缺一部分,有了这股噼里啪啦的热闹劲才能让人们感受到辞旧迎新的喜悦。
而在另一些人看来,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各种隐患,诸如火灾、伤人、噪音、空气污染等,已经盖过了其作为年庆习俗所具有的意义。
早在1994年,我市就制定了《宁波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该《规定》的实施对减少环境污染,减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少了烟花爆竹声的的新年,总让人觉得少了些许节日的热闹气氛和情趣。
其间,有市民向市政府写信,提出“开禁”要求,也有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要求修改《规定》,实行有条件开禁。
禁还是不禁?市法制办于2003年曾在市政府网站上对燃放烟花爆竹问题进行了调查。在参加投票的1246人中,84%主张允许在重大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燃放;12%主张废止《规定》、允许自由燃放;仅3%坚持禁止燃放。
2004年,我市决定对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有条件开禁。开禁时间仅限于春节期间(一般为除夕到元宵)。
可否使用替代品?
从过年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习俗最初的产生来看,人们看中的是其产生的巨大声响对瘟神、年兽的威慑力,并以此寄托对红红火火的新生活的向往。
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让“烟花爆竹”变得更安全些呢?
例如不用火药的压缩空气鞭炮或电子爆竹(鞭炮)。以压缩空气操作的工艺鞭炮,鞭炮内塞入红色的碎纸片,它们会随着爆破声响全部撒落地上,达到逼真的鞭炮效果,并且安全无污染;还有电子爆竹(鞭炮),具有开关、音响电路和爆竹外壳,由热敏开关、延时电路、驱动开关连接组成,能逼真地模拟普通鞭炮,而引发的副作用和危害相较传统烟花爆竹要小很多。
看看各地如何管理
从目前的现状看,大多数城市在烟花爆竹燃放问题上,倾向于“有限开放”,但在后续管理上的做法各有不同。
厦门规定岛内人口密集的几个区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岛外几个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可在允许燃放的时段、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则会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同时对于举报他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则给予一定的奖励。
广州除了划定可燃放区域外,当地警方还充分发挥路面监控的作用,严密监控小区、街道、繁华场所等,一旦发现有人违禁燃放烟花爆竹便可以录像取证,倒查违禁者。当地亦有不少市民在过年期间相约到禁放区以外的区域郊游并燃放烟花爆竹,既充实了假期生活,也尝到了浓浓的年味。
南京除了常见的规定燃放区域外,对燃放时间段也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除夕、正月初一、初五、正月十五等重要日子是可以全天燃放的,而像正月初二至初四、正月初六至十四的燃放时间为每天10时至22时。此外还规定,烟花口径严格限定在38毫米以内。
香港为满足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文化习俗,采取的则是在维多利亚港集中燃放的方式。
澳门同样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做出了细致的安全管理,例如在燃放地点设置成人区和儿童区,同时分隔爆竹和烟花燃放点;在燃放区还要进驻消防、警察、红十字会和海关等人员,以便随时急救和查获违禁的不安全的烟花爆竹。记者石承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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