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宁波人,今年48岁。2004年,他筹集了200多万元的资金,投资注册了一家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后,李某一口气在宁波市区开出了5家直营店,此外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还有40余家加盟店。
李某手头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为此,李某以亲戚和员工的名义申请了30多张信用卡。这些卡的信用额度从15万元、10万元到1万元不等,共计300余万元信用额度。
但是公司从开办起就没盈利过,李某只能靠不停地透支信用卡套现来苦苦支撑。
2007年底,银联发文禁止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公司法人和员工的信用卡在自己公司的POS机上刷卡消费。
这一纸禁令切断了李某的融资渠道。而此时他手中的30多张信用卡都已经逾期还款,所欠本金共计300多万元。
公司已经无法正常运营,李某不得不卖掉设备并将直营店关闭或者转让,甚至不惜转让房产、借高利贷,以筹措资金归还信用卡欠款。
到2010年10月,李某本人名下的9家银行信用卡本金100多万元,仍无法归还。
去年年底,在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李某依然无法归还欠款,并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江东检察院批捕。
通讯员关关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卢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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