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获悉,2个活跃在象山港海域的勒索团伙成员被象山法院判刑。
杨某、阎某、徐某、薛某等都是象山港海域捕鱼为生的渔民。每年四五月份捕捞马鲛鱼期间,本着广撒网、多捞鱼的想法,他们会将渔网放到包括航道在内的整个象山港海域。
但航道本身是供船舶航行所用,因此放在航道里的渔网经常被过往运输船舶损坏。
杨某等人却在闲聊时达成共识,一旦某个渔民发现渔网被过往运输船舶拉破,即通过对讲机召集其他渔民用各自的渔船绑靠在运输船舶上,迫使运输船舶停航并高价索赔。
去年4月23日,阎某、徐某在象山港乌龟山附近海域的航道及其附近下网,拦下了途径这里的鸿嘉85号,迫使船方交出3万余元。
一个星期后,杨某等人又将行驶在航道中的敬亭6号货船,强行拦下,登上货船对船员进行殴打,向船方索要了2万元。
而在此期间,又有6艘船先后遭遇同样的敲诈。
去年8月,接到报警的宁波边防支队,一举端掉了2个活跃在象山港海域的犯罪团伙,抓捕团伙成员13人。
近日,13名被告人均被象山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3年2个月到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通讯员林晓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卢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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