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陈先生意外收到来自前女友的一张诉讼传票,起诉他还5万元。依据居然是两人玩闹时写的一份保证书。
“真是想不到啊,想不到……”陈先生连连感慨。
所幸,在法官的仔细审理下,原告对借款一事,漏洞百出,难圆其说。昨天,她终于偷偷去法院撤诉了。
陈先生24岁,女友是90后,河北人。
陈先生说,他们交往了3年多,女友吃住都在他家,去年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谁知,婚期临近时,他却意外摔断了腿,并因此丢了工作,女友提出了分手。
去年12月底,陈先生的前女友拿出一张5万元的借条,到江北法院起诉,说这5万元是陈先生家里向她借的。如今双方关系已结束,她要拿回来。
对此,陈先生很激动,指出这张借条是当初女友逼着他签的“保证书”,他们家从没有借过这笔钱。
“那天我们吵过架,她要回老家。我求她留下来,她就拿出一份保证书让我签字,手印是她在我手上涂了口红,印上去的。”
法官仔细看了借条,上面没有写明用途,也没有注明利息和还款时间,只是说每月分期偿还1000元。
法官询问原告借款细节,发现疑点很多。原告第一次说是去年3月底,她自己回河北老家拿的嫁妆钱,而第二次却说是陈先生陪着她回家见了父母,要的钱。但陈先生拿出了那几天他在原单位的考勤记录。
针对法官的质疑,原告前后回答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最后,她干脆低头不语。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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