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前后,象山县人民法院针对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中的一些被执行人无力赔偿,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执行可能,致使生活困难的受害人利益无从保障的情况,启动了执行救助基金,共向生活特别困难的41名申请人发放了18万元司法救助金,以帮助这些受害人摆脱暂时的困境。
2007年12月,王某乘坐由苏某驾驶的小货车遭遇车祸,造成八级伤残。法院判决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的苏某赔偿22万余元。但由于苏某家庭贫困,致使王某无法拿到赔偿款。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王某此次共获得1万元司法救助金。 宁波日报 子 系
编辑: 张赛霞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