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鄞州万达广场内一家烟酒商店挂“北京同仁堂”招牌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昨天,市工商局鄞州分局联系本报,说涉事烟酒商店已将“北京同仁堂”招牌摘下。
市工商局鄞州分局企业监管科张科长说,2月4日本报报道鄞州万达北京同仁堂卖烟酒一事后,他们随即对此事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北京同仁堂并未在鄞州工商注册过万达广场店,万达广场的北京同仁堂店实为宁波万如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出于在万达经营考虑,与北京同仁堂协商,将自己的“万如烟酒”招牌改为了“北京同仁堂”。这一行为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违反了工商登记相关条例。张科长说,他们与宁波万如贸易有限公司沟通后,对方摘下了“北京同仁堂”招牌。
宁波晚报记者张寅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