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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法官”上岗半年社区诉讼减少七成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2-12 21:44:19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强对鄞州区人民法院开展“小巷法官”,打造“无讼社区”的做法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调研后加以推广。

  近年来,面对人民群众越来越多样化的利益诉求,鄞州法院注重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提出了打造“无诉社区”的工作构想:即把人民法院的司法主导作用与基层社区的群众自治作用相结合,将依法表达诉求与矛盾的自我修复相结合,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前,形成“有纠纷无诉讼”的稳定新格局。

  2011年6月,鄞州法院正式启动“小巷法官”试点工作,居住在法院辖区内彩虹社区的4名法官被“任命”为“小巷法官”。他们的任务是利用空余时间就地为居民提供司法服务,帮助大家熟悉法律、了解法律,化解各种矛盾,成为所居住社区的普法宣传员和矛盾化解员。当天,一名“小巷法官”向社区居民开讲法制课,他选取百姓最为关心的婚姻和财产的法律关系问题,结合具体案例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受到居民欢迎。

  为了让社区群众熟悉“小巷法官”,鄞州法院专门为这4名“小巷法官”制作了名片,公开了电话和QQ号码、电子邮箱,并注册了名为“鄞州法院小巷法官”微博。

  “小巷法官”除了在节假日开展各类普法讲座、广场设摊服务以及日常随时进行网络普法外,还在社区建立“法律咨询屋”,利用晚上时间开展坐堂服务,接受群众咨询。对可能在小区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小巷法官”全程跟踪,以确保把大多数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消化在社区内部。

  “小巷法官”在彩虹社区运行半年来取得了明显的作用。据统计,该社区去年下半年的诉讼数量比上半年下降了七成。

  宁波日报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余宁

编辑: 吴冠夏纠错:171964650@qq.com

“小巷法官”上岗半年社区诉讼减少七成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2-12 21:44:19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强对鄞州区人民法院开展“小巷法官”,打造“无讼社区”的做法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调研后加以推广。

  近年来,面对人民群众越来越多样化的利益诉求,鄞州法院注重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提出了打造“无诉社区”的工作构想:即把人民法院的司法主导作用与基层社区的群众自治作用相结合,将依法表达诉求与矛盾的自我修复相结合,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前,形成“有纠纷无诉讼”的稳定新格局。

  2011年6月,鄞州法院正式启动“小巷法官”试点工作,居住在法院辖区内彩虹社区的4名法官被“任命”为“小巷法官”。他们的任务是利用空余时间就地为居民提供司法服务,帮助大家熟悉法律、了解法律,化解各种矛盾,成为所居住社区的普法宣传员和矛盾化解员。当天,一名“小巷法官”向社区居民开讲法制课,他选取百姓最为关心的婚姻和财产的法律关系问题,结合具体案例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受到居民欢迎。

  为了让社区群众熟悉“小巷法官”,鄞州法院专门为这4名“小巷法官”制作了名片,公开了电话和QQ号码、电子邮箱,并注册了名为“鄞州法院小巷法官”微博。

  “小巷法官”除了在节假日开展各类普法讲座、广场设摊服务以及日常随时进行网络普法外,还在社区建立“法律咨询屋”,利用晚上时间开展坐堂服务,接受群众咨询。对可能在小区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小巷法官”全程跟踪,以确保把大多数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消化在社区内部。

  “小巷法官”在彩虹社区运行半年来取得了明显的作用。据统计,该社区去年下半年的诉讼数量比上半年下降了七成。

  宁波日报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余宁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