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从今年起对水稻、小麦、能繁母猪、育肥猪等主要农产品的最高保险金额给予适当提高。
水稻保险金额由原最高不得超过500元/亩,提高到最高不得超过600元/亩;小麦保险金额由原最高不得超过300元/亩,提高到最高不得超过400元/亩;能繁母猪保险金额由原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头,提高到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头;育肥猪保险金额由原最高不得超过600元/头,提高到最高不得超过800元/头。具体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经调查,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物化成本逐渐提高,原有的农业保险品种保额与农户实际的保障需求差距加大。为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宁波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经过充分调研,决定适当提高水稻等主要农产品的保险金额。
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策性农险协调办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要修改完善保险条款,加强政策性农险的宣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宁波日报记者 孙吉晶 通讯员 康庄严 童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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