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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汽车一直停在公用区域 随意处理后患很多
稿源: 宁波晚报   2012-02-13 07:07:46报料热线:81850000

“再见草莓甜甜圈J_Z”微博举报的废弃汽车占道现象

  车窗尽碎,轮胎全瘪,全身锈迹斑斑。如此“面相”的小车停在一个公用区域,几个月甚至几年都不挪地,基本上就成为流浪猫狗的栖息地。对这样的“老爷车”,最近有不少市民通过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以及网上微博来举报。

  记者了解到,按规定,汽车达到报废年限后,应及时按程序送交报废回收机构。然而,“废而未报”的汽车被随意丢在城市一角的情况屡屡发生。人们担心,随着汽车尤其是私家车报废高峰的逐步到来,废弃汽车的处置问题有可能成为城市发展的一根刺。

  废弃汽车占地现象不少见

  江东交警微博上记录了这么一件折腾事:一辆蓝色小货车被居民举报已在姚隘路停车位上停了将近2年之久,连号牌都没有,死死地“锈”在地面上。根据运管部门提供的极少信息,交警也没能联系上车主。交警准备将车拖离时却发现,汽车因长时间停放,轮胎抱死,普通的拖车还无能为力。后有热心人出来指点,交警辗转联系上了车主,但废弃汽车怎么妥善处理依然还没有落实。

  海曙柳老先生向记者报料:蓝天路白云儿童剧院门口(工商银行和电影院中间),停着一辆牌号为浙B54903的小货车,已经停了快3年,车身烂了,车子下面都是垃圾,很不卫生。最关键的,还是长期占据咪表车位,别人都没法停车。

  网上微博举报废弃汽车被丢在小区、部分单位门口等道路以外的停车区域的更多。

  汽车“废而未报”各有说法

  江东交警对网上微博举报的一些占地废弃汽车进行了及时调查,联系上了部分车主。车主们承认,对这些到了报废年限的汽车很不上心,就随意丢弃在小区的停车位上。至于为什么不按规定报废,他们说法不一。

  “自己的车子已过了15年报废年限,上路行驶是不太可能了,可我不知道该走什么程序。”一名车主说,担心这个程序很复杂,所以就不太愿意去做这个事情。

  还有一名车主说,自己的车子虽然到了报废年限,可心里总犹豫着是不是还有更好的出路,当年高价购入的车子现在作报废处理,得到的补偿估计还不如卖废铁来得划算,所以有些不甘心。

  对占地废车强制处理有困难

  交警部门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车辆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然而目前,真正走程序予以报废的机动车却不是很多。

  “废而未报”的汽车如果在城市道路上停着,因占道停车、车辆无号牌等交通违法问题,或因存在车辆漏油等安全隐患问题,交警部门有权作拖离处理。如果在小区里停着,就只能由物业公司出面来管了,但这事触及小区居民的停车利益,物业公司又没有执法权,所以经常不好处理。

  车主随意处理废车后患很多

  “有的车主因为废车有交通违法记录或事故没处理完,干脆一弃了事,这样的想法要不得。”交警部门称,如果废车被偷盗或者自行变卖,一旦出了事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车主自然逃避不了责任。还有,如果车主要买新车,不处理好废车上的这些问题,新车是不能上牌上路的。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车主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及时报废该报废的汽车。同时,许多市民也建议有关方面重视废车管理问题的立法,对占地废车能多一些强制规范。

  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通讯员 陈建辉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废弃汽车一直停在公用区域 随意处理后患很多

稿源: 宁波晚报 2012-02-13 07:07:46

“再见草莓甜甜圈J_Z”微博举报的废弃汽车占道现象

  车窗尽碎,轮胎全瘪,全身锈迹斑斑。如此“面相”的小车停在一个公用区域,几个月甚至几年都不挪地,基本上就成为流浪猫狗的栖息地。对这样的“老爷车”,最近有不少市民通过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以及网上微博来举报。

  记者了解到,按规定,汽车达到报废年限后,应及时按程序送交报废回收机构。然而,“废而未报”的汽车被随意丢在城市一角的情况屡屡发生。人们担心,随着汽车尤其是私家车报废高峰的逐步到来,废弃汽车的处置问题有可能成为城市发展的一根刺。

  废弃汽车占地现象不少见

  江东交警微博上记录了这么一件折腾事:一辆蓝色小货车被居民举报已在姚隘路停车位上停了将近2年之久,连号牌都没有,死死地“锈”在地面上。根据运管部门提供的极少信息,交警也没能联系上车主。交警准备将车拖离时却发现,汽车因长时间停放,轮胎抱死,普通的拖车还无能为力。后有热心人出来指点,交警辗转联系上了车主,但废弃汽车怎么妥善处理依然还没有落实。

  海曙柳老先生向记者报料:蓝天路白云儿童剧院门口(工商银行和电影院中间),停着一辆牌号为浙B54903的小货车,已经停了快3年,车身烂了,车子下面都是垃圾,很不卫生。最关键的,还是长期占据咪表车位,别人都没法停车。

  网上微博举报废弃汽车被丢在小区、部分单位门口等道路以外的停车区域的更多。

  汽车“废而未报”各有说法

  江东交警对网上微博举报的一些占地废弃汽车进行了及时调查,联系上了部分车主。车主们承认,对这些到了报废年限的汽车很不上心,就随意丢弃在小区的停车位上。至于为什么不按规定报废,他们说法不一。

  “自己的车子已过了15年报废年限,上路行驶是不太可能了,可我不知道该走什么程序。”一名车主说,担心这个程序很复杂,所以就不太愿意去做这个事情。

  还有一名车主说,自己的车子虽然到了报废年限,可心里总犹豫着是不是还有更好的出路,当年高价购入的车子现在作报废处理,得到的补偿估计还不如卖废铁来得划算,所以有些不甘心。

  对占地废车强制处理有困难

  交警部门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车辆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然而目前,真正走程序予以报废的机动车却不是很多。

  “废而未报”的汽车如果在城市道路上停着,因占道停车、车辆无号牌等交通违法问题,或因存在车辆漏油等安全隐患问题,交警部门有权作拖离处理。如果在小区里停着,就只能由物业公司出面来管了,但这事触及小区居民的停车利益,物业公司又没有执法权,所以经常不好处理。

  车主随意处理废车后患很多

  “有的车主因为废车有交通违法记录或事故没处理完,干脆一弃了事,这样的想法要不得。”交警部门称,如果废车被偷盗或者自行变卖,一旦出了事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车主自然逃避不了责任。还有,如果车主要买新车,不处理好废车上的这些问题,新车是不能上牌上路的。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车主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及时报废该报废的汽车。同时,许多市民也建议有关方面重视废车管理问题的立法,对占地废车能多一些强制规范。

  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通讯员 陈建辉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