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衣食住行,是生活中的四件大事。如今,车越来越多,路也越来越难行。日前,记者撷取了网友们较为关注的交通话题,请海曙交警大队社区中队的石奇峰中队长“解惑”。
记者:电动车闯红灯、带人、走机动车道等问题,眼下仍然比较突出。交警部门对此有何举措?
石队长:去年,经过交警部门整治,电动车违法现象比以前有所减少。今年,我们会采取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并且加强交通平峰时段的管理力度,对辖区电动车违法突出的路口进行集中整治。
记者:孩子上下学的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关切。海曙率先推出的“护苗队”举措,效果很好。但网友发现目前“护苗队”基本集中在较为交通拥堵的一些学校。对此,交警部门有何打算?
石队长:目前,“护苗队”志愿服务模式在道路较拥堵的25所小学、幼儿园开展。我们应小区幼儿园的需求,已于近日在宁波市实验幼儿园青林园区进行试点。下一步我们会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将“护苗队”向辖区内的小区幼儿园延伸。
记者:现在,公交车基本能做到礼让斑马线,但许多社会车辆仍视若无睹。网友认为,如果交警部门没有针对性措施,文明礼让斑马线仍将是一句空话。
石队长:目前,我们已在宁波日报社门口、解放南路大梁街口等海曙区9个斑马线口,设立了高清摄像头,对没有礼让斑马线的车辆进行拍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将被罚款100元,扣2分。我们希望司机自我约束,做到文明礼让。
记者:很多司机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前面两车发生刮擦后,长时间停在路中间等交警,结果引发拥堵。交警对此有何提醒?
石队长:在道路上发生“人未伤、车能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先拍照固定证据(要远景照,能显示车辆在道路上的位置),并立即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如对责任无异议,双方约定在事发后的24小时内,共同到理赔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异议,再报警等候交警处理。对符合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快撤快处规定,当事人未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罚款200元。
宁波日报记者沈孙晖 实习生袁佳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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