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2月13日消息(记者刘发丁 杜金明 通讯员余宁)今天(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模范法院表彰大会,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该院院长张光宏作为受表彰法院代表参加大会并接受表彰。
据了解,“全国模范法院”是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每四年评选一次,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是参评该奖项的前提条件之一,因此门槛极高。此次全国仅有39家法院受到表彰,鄞州法院是浙江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2007年鄞州法院新一届班子成立以来,审时度势,敢于自我加压,响亮地提出了3至5年内争创全省、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几年来,鄞州法院有效保障办案质量效率,全力以赴地服务和保障“平安鄞州”、“法治鄞州”建设,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自2010年底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之后,鄞州法院以此为新起点,继续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推出了小额速裁、小巷法官、流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法庭诉讼服务窗口等创新品牌,努力为百姓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
“全国模范法院”的获得将给鄞州法院带来更好的起点和更好的平台。“我们将全力以赴,从‘一流法院’向‘一流强院’迈进。”张光宏院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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