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截至正月十七,宁波市中心城区停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从除夕零时至正月十六24时,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21起,直接经济损失10.5万元;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70起。
据统计,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七,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0.4%,人身伤害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未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春节期间,各级安监部门加大了对非法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据统计,自去年冬季以来,全市共收缴烟花爆竹13135箱,取缔无证经营71家,拘留7人。
宁波晚报记者周科娜 通讯员杨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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