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完年,一名33岁的女子到江北法院起诉老板欠薪,边说边流眼泪。
“我在一家饭店当领班3年了,去年的工资老板一直都没有跟我结清,大概5万多元吧。”
“我找他要钱好多次,老板不仅不给,还在年前把我扫地出门。法官,你要给我做主啊……”
法官问她,有没有工资单?女子摇头。
“有没有用工合同?”“没有。”
“有没有考勤记录?”“没有。”
法官起了疑心,打电话把女子的老板钱某叫到了法院。
起初,钱某不承认欠工资,甚至不承认女子是他饭店的员工,但又不解释清,为什么对方要起诉他。
在法官的再三追问下,钱某支支吾吾地说出真相:他和女子是情人关系,断断续续持续了1年。后来,他提出分手,对方不愿意,先是到他的饭店闹,后来又找到他老婆孩子。
他被闹得焦头烂额,干脆连本来想给的补偿费也不给了。于是,对方再生一计,假装他饭店的员工来法院讨薪。
法官哑然,本想劝女子撤诉,谁知女子索性撕开脸面,出价谈判,并表示若是不给,她就天天闹。钱某无奈妥协,与女子达成庭外和解,支付了女子3万元。昨天,女子撤回了起诉。
通讯员诸葛宁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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