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栋)众所周知,在高速公路行车,超速行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的行车秩序,也是引发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伤亡的重要原因。
记者从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处得到消息,根据春运后期高速公路的交通流特点及对近期高速公路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从这个月开始将在宁波辖区的高速公路对超速行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这5类容易诱发恶性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利用主线执勤点加大对以上违法行为的现场整治力度。高速交警希望各位司机朋友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能够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新闻链接:5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一、超速行驶
1、 在高速公路超速不足50%的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2、 在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的处以罚款500元—2000元,记6分,并可以吊销驾驶证。
二、违法停车
1、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车上人员未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处以罚款50元。
2、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3、 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4、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
5、 在高速公路上的车道内停车的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
6、 未按规定在路肩上停车的处以罚款200元。
7、 在行驶车道上检修车辆的处以罚款200元。
三、不按规定变更车道
1、 未按规定变更车道的处以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处以罚款200元。
2、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处以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处以罚款200元。
四、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1、 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以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处以罚款200元。
五、不按规定系安全带
1、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
2、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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