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勇杰 绘
昨日,江北法院调解了一起令人惋惜的离婚案件。两名80后登记结婚不到3个月,就因为私家车该登记在谁名下的问题闹了离婚。
阿峰和小琳都是1987年出生。认识一年多后,两人感情很浓了,双方父母也觉得不错,两人便在去年年底登记结婚,阿峰家准备好了新房,小琳家也买好了新车作陪嫁,并定于本月底举办婚礼,订好了酒席,向亲友广而告之。
阿峰的公司可以报销汽油费,但需要车主是阿峰。在买新车时,阿峰就跟小琳商量,将车主登记成他的名字。当时,小琳没有异议。
不久,小琳的亲友知道了这件事,都说小琳傻:明明是你家出钱买的车,为什么要写阿峰的名字,到时候说也说不清楚。
小琳一想也对,就跟阿峰说要将名字改回来。但阿峰觉得没必要,自己又不是不承认车子是小琳家买的,改名要缴一笔费用,以后还不能报销油费,何必呢。
小琳却觉得阿峰自私,明明是她家买的车,他不仅不同意改名,还长期霸占着,自己都没用到。两人为此越吵越激烈。
接到案子,法官非常惊讶:这是她从事审判工作这么多年来,离婚案子当事人给出的最令人惋惜的离婚理由。
在调解时,阿峰提出,自己可以签个协议,写明车款是由小琳支付的。
双方父母也觉得不像话,又不是感情不好,只是一些小矛盾,都要办婚礼了,突然离婚像什么样子。
但小琳却铁了心,认为阿峰太自私,和他在一起,今后的生活无法想象,宁可离婚。
阿峰见小琳如此坚决,也当即表示同意离婚。
在法官的惋惜声和双方父母的憔悴面容下,两个年轻人潇洒利落地签了字,挥手说拜拜。
宁波晚报记者 胡菲 通讯员 诸葛宁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