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不符资质者强制“出场”、签定合同不得附带“霸王条款”、允许消费者现场验货……针对辖区快递业迅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行业“弊病”,近日,镇海区开出多项治理“良方”,全面清理快递行业内的“陈规陋俗”。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镇海区涉足快递业务的企业越来越多,其中难免有资质不足者浑水摸鱼。对此,镇海区要求工商部门在企业年检、个体户验证换照时,对经营业务涉及快递的,要提交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注册资金满50万元的证明,不符合的,一律清理整顿。经过源头把关,今年镇海区17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已有4家因资质不符被勒令整改和查处。
镇海区目前的快递日均投递量已超过1万件,但由于快递从业人员缺乏系统、规范的培训和约束,在递送的最后一环经常出现贵重物品被偷梁换柱、顾客个人信息外泄、服务态度凶悍等消费纠纷。
为了规范行业发展,镇海区与全国同步,按照《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对快递企业按规模分等,按服务分级,进行等级评定,为消费者挑选企业提供有说服力的参考。
此外,镇海区还要求工商部门在全区快递企业设立消费维权联络站,由企业派专人专职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将其纳入到12315投诉举报中心联动单位体系,为消费者“就近维权”提供便利。
对于有些快递企业在合同上设立的“霸王条款”和要求消费者“先签收、后验货”的不合理行为,镇海区此次也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根据该区刚刚出台的快递行业合同管理制度,快递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与消费者签定符合法律、法规的书面服务合同;使用格式条款合同应当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备案;成立合同管理组织,并有专门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台账,按要求装订成册备查。此外,工商部门还在快递企业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的自觉性。
在消费者取货时是“先签字,还是先验货”这个问题上,镇海区组织区内快递企业签署《镇海区快递行业倡议书》,向全区群众郑重承诺“秉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允许消费者现场验货;确保消费者享有合理的索赔时效并获得相当的理赔金额,即赔偿时效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金额在500元以下足额赔偿,500元以上的根据责任友好协商”。
宁波日报记者张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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