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张 巍 通讯员 卓再君 陈 斌)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却让35岁的竺某成为实施“醉驾入刑”以来我市首位因醉酒驾驶受到刑事处罚的女性。
2月16日晚,竺某与几个朋友在市区大成路一家饭店用餐。据竺某本人讲,席间只喝了1瓶多啤酒。当晚8时30分许,饮酒后的竺某驾驶着现代轿车,准备前往庄山小区。当沿中塔路由北往南行驶,途经小小超市门口时,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奥迪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随后,奥迪车主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闻到竺某一身酒气,依法对其进行酒精测试。
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竺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1毫克/100毫升,属于严重醉酒驾驶。昨天,竺某已被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据办案民警介绍,竺某是实施“醉驾入刑”以来我市首位因醉酒驾驶受到刑事处罚的女性。根据新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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