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命的3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或发电子邮件,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人事选举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7182046(双休日值班电话:87182119);电子邮箱:nbdbgw@126.com;通信地址:海曙区县前街61号;邮政编码:315000。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来信或发电子邮件请署名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公示期限为5天,从2012年2月14日起至2012年2月18日止,值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附:拟提拔任命人员名单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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