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敲诈一家超市,他在拘留所里度过了春节。谁知,恢复自由后他并没有吸取教训,2月17日,他再次上门,要求超市赔偿精神损失费,遭拒绝后还打了营业员。这次,他将付出更大代价。
想用小红包套大红包
大年初一上午,缺钱回家的刘某在古林镇大街闲逛,看到一家大型超市还在营业,心里突然生出一个“生财之道”。他借买烟的机会接近一名营业员,两手作揖,口中不停地念叨着“恭喜发财”。店长王先生看到后走过去客气回应了几句。没想到,随后刘某的举动更奇怪,他从口袋里掏出50元钱,包了一个小红包,非让王先生收下不可。王先生边道谢,边坚持不收。其实刘某心里已设好圈套:如果商家接下小红包,就该给个大红包作为回礼。眼看对方不上当,刘某突然变了一张脸,恶狠狠地说:“你不接就是看不起我,今后我叫你的超市不得安宁!”
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王先生好言好语劝说。可刘某听不进去,扔下“别以为事情就这么完了,你们当心点”之类的话扬长而去。当晚,王先生在办公室清点账目。突然,门外传来了一阵重重的敲门声。刘某满脸怒气地堵在门口,再次向王先生要钱未果,就狠踹办公室木门,见王先生打电话报警才悻悻离去。
刚出拘留所就索要“精神损失费”
随后,刘某因涉嫌敲诈被当地古林派出所治安拘留15天。
拘留期间,刘某还一门心思想着如何报复。拘留期结束后,刘某马上又跑到该超市大吵大闹,要求负责人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刘某威胁王先生,如果不按他说的办,就要动真格了。之后,刘某多次去超市闹,还不断打电话骚扰王先生,甚至还送过一封“敲诈信”。在实施敲诈的过程中,价码也不断升高,最后,索要金额涨到了15000元。
因为要做生意,王先生一忍再忍。没想到,刘某变本加厉,2月17日傍晚,刘某到超市拿了一盒保健品,以比其他地方贵很多为由找茬,要求赔偿。营业员耐心解释,还拿出价格牌进行核对。刘某见找茬不成,就指责营业员态度恶劣,并打了营业员一拳。营业员拉住他理论,他竟拔出一把匕首乱舞。店长王先生赶紧向旁边的营业员使眼色,叫他报警,另一方面,假装答应支付刘某的“精神损失费”,稳住对方。正当刘某以为计划得逞时,却被古林派出所民警按倒在地。
目前,刘某因涉嫌敲诈恐吓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宁波晚报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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