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者胡先生打进本网热线13757401999,反映大碶街道普陀山路79号某公司前绿化带上有人焚烧垃圾,气味难闻,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禁止这种行为。胡师傅在电话里说:“垃圾烧起来的味道很臭!他们烧垃圾时间不确定,有时候白天烧,有时候半夜烧。我早上去上班,会发现烧过的垃圾还在冒着烟,空气里一股臭味,真让人受不了!这种情况有好一阵子了,不光空气污染严重,还破坏绿化带。”昨日上午9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现场一探究竟。采访车驶入普陀山路,记者看到前方不远处一家公司大门前的一块绿化用地上,有一堆垃圾正在燃烧,并散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焚烧处的绿地已经破坏。
走近一看,门牌标识的正是普陀山路79号。焚烧的基本是生活垃圾,有易拉罐、香烟盒、包装纸等。记者取出照相机下车拍照。这一举动引起该公司几名工作人员的警觉。“不要拍了,你快把照片删掉!”记者拍完照片后上车。一个穿黄色衣服的工作人员到马路中间试图拦住采访车,不过并未成功。
下午,区城管局大碶中队执法队员得知情况后,赶到事发地,发现现场已经清理干净,而且焚烧处的裸露地面已经铺上了新的草皮。据城管队员了解,上午记者拍照后,该公司工作人员担心曝光后对公司影响不好,还会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有关人员会被领导责骂,心里挺不安。城管执法队员告诉该公司有关人员,根据《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在公众场合焚烧垃圾是不允许的。不过,该公司的改过行动迅速,认错态度诚恳,执法队员没有对该公司进行处罚。该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并对上午的行为表示了歉意。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