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狗狗作为宠物走进了甬上千家万户。其中,不乏“身价不菲”的“贵族狗”。于是,专门为狗狗提供服务的生活馆、美容店、诊所、医院也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在提供方便的同时,也让狗狗的主人们心存困扰。
上周三,一位陶女士打进帮办热线求助。
陶女士说,家中养了一条名贵藏獒,今年刚满6岁。从上个月开始,她发现狗狗不再如以前那般灵敏。“扔东西给它,它看不到;从房门出去,会撞到门边。”
陶女士心想,狗狗肯定是病了,可去哪里看病,着实让她犯了难。“其实,离家不远就有一家宠物诊所,看上去门店很小,也没什么设备,让人觉得不放心。狗狗现在已是家中的一份子,大家都很疼它,要看病,一定得找个放心点的医院才行!”
受此困扰的不止陶女士一人。走访中,记者发现,带宠物看病是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
资质
如何识别一家具有正规资质的宠物诊所或医院?市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说,首要的是查看有无我市农业部门颁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
“随着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各种宠物生活馆、售卖店、美容院遍地开花。不少市民以为这些地方皆可买药看病,其实不然。”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去年农业部颁布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定》,一家正规的宠物诊疗机构应当从选址、建筑、布局到器械设备配置、以及防疫、用药、告示、档案管理等方面都符合规定。
举个例子,在诊疗器械设备上,规定动物诊所应配备诊疗台、手术台、听诊器、体温表、称重器、输液架、输氧设施等用于动物常规身体检查和治疗的相关器械,动物医院还应配备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在人员配备上,规定动物诊所应配备1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动物医院应配备3名以上执业兽医师等。
“只有符合了这些条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才会为其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再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才可以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该负责人提醒,条例还明确规定,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在诊疗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书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以做到让消费者明白、放心。
据统计,目前我市市六区共有宠物诊疗机构30余家,其中20余家分布在老三区。有执业兽医资格证的从业人员约70人。
“如果您家的宠物需要做胸腔、腹腔等大手术,一定要到正规的宠物医院去,宠物诊所是不具备资质的。”该负责人说,根据规定,凡是不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不得使用“动物医院”的名称。“我们在以往的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只能从事简单诊疗活动的机构私自挂出了‘医院’的牌子,这些都是不允许的。我们会继续严格检查,市民也要擦亮眼睛。”
药品
家住江东的周阿姨打来电话说,最近自家的狗狗不小心患了感冒,瞧了3家宠物诊所,询问的医疗费都不一样。“便宜的几十块钱,最贵的要200多元。差别怎么这么大?到底要怎么选择?”
“宠物诊疗机构的诊疗服务收费是一种市场行为,我们只是对诊疗过程中有无假冒伪劣药品等进行监督,收费不在管理范围内。”兽医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说,早些年前,我市曾有一个关于宠物药品收费的指导价,但是一方面没有约束力,另一方面早已经不能适应如今的经济发展。
对于不少市民反映的宠物看病贵,专家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宠物老年病所需的药品,国内几乎空白,只能从法国、德国、韩国等“宠物经济”较发达的国家进口。“2001年到2003年,是我市饲养宠物的一个高峰期。经过10年左右的成长,这些宠物如今多已步入老年期,随之而来的代谢性疾病、肿瘤、心脏病等老年性疾病突出爆发。”
第二,宠物看病不同于人看病,不能准确告知有何不适反应,只能通过各项设备来检查确诊。而且,宠物专用的呼吸麻醉机、B超机等设备价格十分昂贵,而这些机器的使用频率又十分低,很多机器刚赚回本钱就被淘汰。
第三,兽医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给人看病,病人不会咬医生,给狗看病,随时有被咬伤的危险。高风险高收费,某种程度上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第四,近年来房租、人员工资等明显上涨,也必然反映到诊疗收费中去。
那么,对市民来说如何在这“乱花丛中”选择正规的药物呢?
“很简单,认清‘准’字号即可。”工作人员解释,目前宠物医院使用最多的是疫苗,这些都受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日常监管,市民不用担心。另外,对于进口药物,都应按规定在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以中文注明兽药的通用名称、成分及其含量、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等内容。
同时,市民也可以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站,查询药品的批准文号。如果在网站上查询不到对应的批准文号,则为假药。
消费凭据
去年“3·15”的时候,市消保委发布了十大侵权案例,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
家住镇海的徐先生饲养了一只藏獒,因其出现咳嗽等现象,徐先生带着藏獒到一家宠物医院医治,两个星期后,藏獒经医治无效死亡。徐先生认为爱犬的死与宠物医院注射的药品有关,双方产生纠纷。
这起事件虽然最终得到了调解,但随着宠物数量的增多,我市出现的宠物医疗纠纷并不鲜见。
李女士饲养的一只松狮狗在小区内玩耍时与同类打架,造成左眼眼球脱落及下颚骨折。经上海医生紧急手术治疗,狗狗的下颚被治愈,眼珠则由于伤情过重被摘除。随后,其被转回到宁波一家宠物医院打消炎针,不料在输液过程中出现异常,最终死亡。
“这样的事故纠纷难免会发生。”医政药政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比如因宠物多长有毛发,又不听从指挥,在给宠物输液之前很难进行过敏试验。而且,人身伤害或医疗事故有专门的医疗鉴定机构,但宠物医疗纠纷至今还没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在法律上也是空白。
“目前,一般发生宠物医疗事故纠纷时,宠物主人与医院多是以协商方式解决,双方实在无法达成一致时,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的途径进行解决,届时再由法院指定专业人员和其他宠物医院来做鉴定。”该工作人员说,另外,宠物虽然与一般动物有所不同,与宠物主人有着特殊的关系,但其没有和自然人一样等同的“人身权”,在宠物医疗事故纠纷发生时,宠物主人只能以“物”的所有人的身份要求赔偿。
那么,市民在宠物医疗事故纠纷中如何保护自己?
专家建议,在宠物进行诊疗之前,首先要与医生进行沟通,说明宠物疾病史,并及时了解宠物治疗过程及用药;在宠物治疗前要看好宠物医院、诊所提供的医疗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同时,正规的动物医院在对患病的宠物诊断后,会根据宠物病情作出一些判断,比如说在宠物病危时,给宠物主人下发“宠物病危通知书”,市民务必要保留好这些病历及资料,必要时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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