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今年2月23日零时起,宁波市区客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提高至每车次2元。
据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为有效缓解成品油价格提高对客运出租车行业的影响,经与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市出租汽车协会提出的调整燃油附加费建议,从23日零时起,宁波市区客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每车次1元调整为每车次2元。燃油附加费上调后,市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客运出租车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做好燃油附加费调整的明码标价等相关工作;同时,自觉遵守客运出租车营运管理规定和客运服务规范。在收取燃油附加费时,应当使用规范票据,出具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
近期,市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强客运出租车运价和燃油附加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利用燃油附加费调整之际擅自提价、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计价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乘客如遇到客运出租车经营者违规收费,可拨打“96520”或“12358”电话举报投诉。
宁波晚报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李献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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