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老父亲将祖屋以分书方式明确分配给四个儿子以免日后纠纷,没想到百密一疏漏下了中堂没有分配。拆迁时,孙子辈们为了祖屋的继承权打了好几场官司,最近这起中堂继承权之争才尘埃落定。
孙老先生有四个儿子,孙老先生在世时将房屋以分书方式明确分配给四个儿子。
上个世纪,孙老先生的四个儿子都过世后,祖屋被不同的人使用。上世纪80年代,孙家人还是凭借生产队的一份证明为祖屋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2009年,孙家的祖屋开始拆迁了,得到消息的孙家子孙才知道祖父还留下过分书。孙老先生虽然在分书中明确了各房子孙的房产,但是漏下了一间40多平方米的中堂没有明确分配,中堂成了子孙们的共有房产。
孙老先生的孙子辈有20多人。孙老先生的大儿子一家和孙老先生生活在一起,大儿子又育有一儿一女(长孙子和长孙女)。当初祖屋中堂破漏时,长孙女曾经出资2000多元进行过修缮,在当时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长孙女觉得多年来是她在照看祖屋(中堂),其他人不应该来和她争房产。
2009年年底,孙家长孙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房屋中堂进行分割确权,法院依法对中堂进行了“分割”。
法院首先确认了继承权人的身份,孙家的四个儿子都去世了,他们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20多个孙子孙女都对中堂享有继承权,先将中堂面积按照四房分割成四份,每房子孙在自己的那一份内再进行分割,考虑到长孙女对中堂的维护在分割时进行适当照顾。
通过律师多方努力与沟通,孙家子孙达成了协议,一部分人放弃了继承权,一部分继承人取得补偿,一部分继承人取得房屋拆迁安置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浙江正甬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宗建点评: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对代位继承也作了相应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个法律规定中,值得注意的,一是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二是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三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东南商报记者陈爱红 通讯员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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