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2月28日电(郑黎 陈冲)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宁波正在探索建立车损险代位求偿机制,建立大额人伤案件代位求偿行业协调制度,探索对涉及第三方求偿案件建立行业协作处理制度。
据介绍,“代位求偿权”是一种转移的请求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如果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尚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应将对该第三人享有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行使。保险人所取得的这项权利,即为代位求偿权。建立车损险代位求偿机制,将有利于改变发生交通事发生后,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其中事故中损失较大的一方当事人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其保险赔偿金时,一般只能得到50%全部损失金额的赔款,其他损失由当事人需向另一方索取的状况。
据宁波保险行业有关人士表示,“代位求偿”是我国保险法的立法原则,但是各保险公司的规模不同、赔付能力不同,每个公司在这方面的标准、流程均不相同。为尽量避免此类纠纷发生,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宁波将探索建立车损险代位求偿机制,制订代位求偿索赔指引、操作实务和结算机制等,统一规范行业操作流程,建立大额人伤案件代位求偿行业协调制度,探索对涉及第三方求偿案件建立行业协作处理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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