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北法院统计了今年以来手里的离婚纠纷案件,发现超过一成的案件,涉及到“闪婚”“闪离”现象。
“必剩客”改不了个性
有个案例中,女方结婚的时候已经36岁,在旁人眼里是不折不扣的“必剩客”。
去年年底,她实在撑不住家人的“逼迫”,与只相处一个月的40岁的离异男子“闪婚”了。
可结婚不久,女方就有各种不适,主要是两人个性相差太大。女方为人比较强势,而男方与前妻离婚正是受不了她的强势。
两个人磨合得实在痛苦,不到一个月,女方最终决定还是离婚。
拜金女图的是钱不是人
另一个案例中,男方48岁,比女方足足大20岁。
男方开外贸公司,实力雄厚,离异,女儿跟随前妻。女方是小学老师,长得漂亮,家里条件也不错,一直挑挑拣拣。
两人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男方对女的一见钟情,于是疯狂追求,从送花、送名牌包到送首饰、送豪车。
3个月后,两人闪婚。
可是婚后,男方发现女方依然处于恋爱中的小女人阶段,一点都没有居家过日子的意思。
“她要求我送这送那,把和义大道当成定点消费场所,究竟是看上我的人还是我的钱?”男的很郁闷。
无奈女的直言不讳:我不图你钱图什么?
双方感情迅速恶化,结婚才2个月,男方就起诉离婚,赔了20万元给女方后,两人解除夫妻关系。
过度戒备戒掉感情
还有一对中年男女都是离异人士,身边没有小孩,条件都不错。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去年11月结的婚。
因为两人都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对彼此暗暗存了戒备之心。登记后,两人在购买婚房的过程中就首付、房产证名字、装修费等问题一次次引发争吵。他们都怕对方会卷了钱离开,担心自己人财两空。
两人纠缠4个月,婚房也没买成,感情也吵完了。今年2月初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官对样本分析后,发现中年人“闪婚”更多的迫于某种压力,婚前没有足够的了解,婚后又缺乏沟通。而且人到中年,防备心理加重,很难完全信任对方。尤其是对待财产、小孩问题,很容易产生激烈的纠纷。如此一来,“闪离”不足为怪。
同时,法官提醒,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同时经营、忍让、包容和信任,不能为了结婚而结婚,有时候离婚也并非最好选择。
通讯员诸葛宁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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