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县司法局了解到,日前,该局经过核实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及各专业性(行业)调委会对各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登记情况,按照简易纠纷、一般纠纷、疑难纠纷、重大疑难纠纷每件分别补助50、100、300、500元的标准发放了“以奖代补”资金,共兑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资金16万元,在2010年6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了10万元。
我县自实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以来,全县18个镇乡、街道共有2000多位人民调解员活跃在各镇乡、街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及各专业性(行业)调委会,担负着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制度的推行,让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投身到人民调解中,激发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活力,推动了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的解决,成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通讯员 郑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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