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北仑法院法官在医院给小吴现场立案。(卢江丽 摄)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卢江丽 通讯员黄宇)3月2日上午,在开发区中心医院住院部病房内,病人小吴的父亲紧握着北仑法院立案庭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原来,法官是来给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湖北姑娘小吴现场立案。该院推出的庭外立案、上门立案的形式免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烦恼,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欢迎。
因无法拿到交通肇事方的医药费,小吴面临中断治疗的困境。为了维护自己利益,小吴一家决定起诉交通肇事方。小吴因双脚受伤无法自行到法院立案,她的父亲吴先生又不能代替她签字。加上小吴一家对立案的程序完全不了解,时间一久,财产保全将面临更大难度。这样的情形是否该“庭外立案”呢?本案之前,该院曾试行“上门立案”,这样的情形不但方便了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也让他们的利益得到有效保证。因此,立案庭法官了解了吴先生的苦衷后,决定上门为小吴立案。
“这是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你在上面签个字。你们要收藏好就医的所有票据,以便日后开庭时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条件符合的话,也可以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当天,北仑法院立案庭法官对躺在病床上的小吴说,还向她和她的家人解释了相关法律诉讼程序。
据了解,今年19岁的小吴来自湖北石首,2月16日是她从老家刚到北仑的第二天。那天上午9点半,她陪朋友从和平医院体检完后,坐上了一辆残的,准备回高塘社区的出租房内。残的行驶至黄山路与凤洋二路路口处,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残的司机、小吴和她朋友都受伤了。小吴受伤最重,另外两人是皮外伤。因无法查获本起交通事故由何方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所引起,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
“早知道残的这么危险,我就不坐了。”小吴很后悔。“治疗到现在已经半个月了,残的司机给了我们5000元医疗费,但货车司机至今仍未露面。医药费已经花了两万多元了,亲戚那儿也借了一点。找不到人,拿不到医药费,我们只能通过打官司维护权益了。”吴先生说,为了女儿的事,他专程从老家赶过来,人生地不熟,去法院了还立不了案,幸亏法官主动上门来给他们立案了。他对此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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