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先生在鄞州盛世天城小区二期买了一套房子和两个车位。去年10月底交付时,他预付了一年的物业费和两个车位一年的停车管理费。其中,停车管理费的标准是每月40元。
前几天,他从其他小区打听到,停车管理费的标准都是每月30元。他查看了《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发现有规定——“产权属业主、住用人所有的停车车位(库)的停车收费标准:室内集中车库停车管理费,汽车每车位每月30元。”
他为此向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投诉:盛世天城小区的停车管理费为什么要比别的小区高?
小区物业
这是物价局特批的,有效期一年
盛世天城小区二期由耐森物业管理。对于向业主自购车位收取每月40元停车管理费一事,物业管理处王经理说明:“这是向鄞州区物价局申请后特批的,有效期为一年。”王经理说,当时房子交付,物业管理处向业主收物业费与停车管理费时,公示过物价局的批文。
王经理告诉记者,小区二期约有3000户,地下车库的车位在2000个左右,房产公司卖出了500多个车位。目前小区路面上有四五百辆停着,收取管理费的标准是“每晚4元,两小时内不收费”。虽然地下车库的车位卖出不多,但包括保洁、照明、抽水泵、通风设备等,都需要日常维护。“地下车库只有一层,面积很大,里面有许多设施设备,不管车位卖出多少,我们都是投入同样的人力和物力。”王经理说,由于车位卖得少,可收的停车管理费有限,收支难以平衡,因此在小区交付前,物业公司向物价部门报批要求增加停车管理费,物业部门也是在实地查看后审批的。
物价部门
这是预测成本,不是一成不变
昨天,记者联系上鄞州区物价局价格科的唐科长。他说,盛世天城小区的停车管理费确实是区物价局特批的,这样的小区在鄞州区还有好几个。特批的依据是浙江省定价目录,鄞州区对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可以进行一定调整。
“这个小区的物业目前还是前期管理阶段,每月停车管理费收40元是考虑小区实际情况而定的一个预测成本,有效期为一年。这个价格也不是一成不变,有效期一到,我们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唐科长说。
律师
房产商应为未售出车位支付管理费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杨晓鸣律师告诉记者,小区里不论卖出多少车位,物业对地下车库的维护都投入了一样的成本。在此前提下,车位的产权是谁的,物业管理处就该向谁收取停车管理费。他认为,尚未出售的1000多个车位,产权方是房产开发商。那么,物业管理处应当向房产开发商收取这部分停车管理费,而不是由已经购买车位的业主为此买单。
宁波晚报记者 沈之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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