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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移动房租金6元一天?原来是临时办公用房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3-07 07:48:43报料热线:81850000

  北仑明州路上惊现移动房屋,还明码标价出租呢。前天下午3时许,在“新北仑”论坛,有网友发了篇帖子,并配了图,说北仑中心城区明州路与高凤路交叉口附近的人行道上,停放着一节集装箱,不但装有崭新的门窗,还醒目地写着“集装箱式移动板房,租金6元一天。”

  没想到这篇帖子一下就“火”了,短短一天,点击量5000多次,跟帖回复120多条。有网友调侃道:“这样人人都住得起房子了。”也有人表示气愤:“占道还这么光明正大?!”还有人质疑:“这样做生意,路子很粗啊!”……

  【记者调查核实】

  昨天,在北仑城管部门帮助下,记者联系到该集装箱房的所有单位。单位负责人何先生介绍,因为附近要进行交通工程施工,需要一间临时办公用房,3月5日下午,公司购来一个集装箱改装的移动房。由于时间仓促,没有来得及把上面原有的“租金6元一天”字迹擦掉,结果导致误会。

  何先生说,其实集装箱暂搁在人行道上,前后也就两个小时左右。当时吊车把移动房卸下来后,本来应立即放到区政法大楼前的空地上,由于进出的路口被两辆车子挡住,耽误了一段时间,没想到被网友拍下来放到网上,成了一个“热点”。这也提醒我们今后在施工中,要时刻注意维护城区的文明形象。

  昨天下午1时,北仑城管局以“城管新闻发言人”为名对帖子进行了回复解释。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情况下,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是不允许的,不过这次移动房占道有客观原因存在。“网友的反映速度太快了,违法行为发生不到半个小时就被拍到。有这么多人关注城市管理,也督促我们要把工作做得更好。”城管部门同志说。

  宁波日报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高万军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占道移动房租金6元一天?原来是临时办公用房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3-07 07:48:43

  北仑明州路上惊现移动房屋,还明码标价出租呢。前天下午3时许,在“新北仑”论坛,有网友发了篇帖子,并配了图,说北仑中心城区明州路与高凤路交叉口附近的人行道上,停放着一节集装箱,不但装有崭新的门窗,还醒目地写着“集装箱式移动板房,租金6元一天。”

  没想到这篇帖子一下就“火”了,短短一天,点击量5000多次,跟帖回复120多条。有网友调侃道:“这样人人都住得起房子了。”也有人表示气愤:“占道还这么光明正大?!”还有人质疑:“这样做生意,路子很粗啊!”……

  【记者调查核实】

  昨天,在北仑城管部门帮助下,记者联系到该集装箱房的所有单位。单位负责人何先生介绍,因为附近要进行交通工程施工,需要一间临时办公用房,3月5日下午,公司购来一个集装箱改装的移动房。由于时间仓促,没有来得及把上面原有的“租金6元一天”字迹擦掉,结果导致误会。

  何先生说,其实集装箱暂搁在人行道上,前后也就两个小时左右。当时吊车把移动房卸下来后,本来应立即放到区政法大楼前的空地上,由于进出的路口被两辆车子挡住,耽误了一段时间,没想到被网友拍下来放到网上,成了一个“热点”。这也提醒我们今后在施工中,要时刻注意维护城区的文明形象。

  昨天下午1时,北仑城管局以“城管新闻发言人”为名对帖子进行了回复解释。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情况下,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是不允许的,不过这次移动房占道有客观原因存在。“网友的反映速度太快了,违法行为发生不到半个小时就被拍到。有这么多人关注城市管理,也督促我们要把工作做得更好。”城管部门同志说。

  宁波日报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高万军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