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又要增加了。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我市普遍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据了解,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2012年4月30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目前,我市约37万企业退休人员可以享受这一政策,此次调整提高后,全市一年将增发养老金约9.9亿元。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原则。
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标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88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68元标准增加;在此基础上,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调整,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
适当倾斜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提高标准: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2011年度内,退休(退职)人员男年满70周岁(1941年5月1日-1942年4月30日出生)、女年满65周岁(1946年5月1日-1947年4月30日出生),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另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市有关部门正在拟定其他相关人员养老待遇的调整方案。预计在3月底前,退休人员新增加的养老金将发放到位。
宁波晚报记者罗湘波 通讯员吴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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