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精装房交付走样 双方握手言和
2011年7月25日消费者王某在某房产公司购买的精装公寓楼交付了,当他兴冲冲地来看新房时却大失所望,地面大理石多处裂纹,墙面砖空鼓严重,门框、柜子做工粗糙,这与购房时看到的样板房大相径庭,王某当场与房产公司理论要求赔偿。
经过理论,房产公司同意补偿10万元,但王某要求补偿20万元,双方差距很大,协商不下。此后,王某召集了众多亲朋好友用过激的行为进行维权,结果被派出所处理,一场正当的维权行为演变成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最后在派出所工作人员的指点下,王某向市消保委投诉。市消保委受理投诉后,到现场了解情况并邀请对装修有专业知识的消费维权义工进行现场评估,并多次召集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最终房产公司补偿王某20049.70元,双方握手言和。
点评:既然有样板房就理应按样板房标准交房,但有许多房产商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这种做法在这个领域时有发生。目前,由于精装房交房标准缺失,质量监管缺位,加之交易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精装修部分的约定不明确,导致该类消费纠纷案件增多。所以消费者在购买精装房时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装修的设计、施工工艺及所有装修项目名称、建材品牌、价格标准及相应的档次、规格、颜色等,否则,在形成事实后,容易造成经营者盲目承诺,消费者维权失衡。
案例三:美容店私下转手 消费卡无故失效
消费者陈女士在江东区园丁街的演发城奥兴美容美发店办理了一张预付式消费卡,卡内余额尚有3000元时却发现该店已关门,遂向江东区消保委举报投诉。与此同时,江东工商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辖区宁东工商所也相继接到54名消费者投诉,涉案金额7.5万元。
受理投诉后,区消保委联合相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并在第一时间对江东演发城奥兴美容美发店内的设备、寄存的美容美发商品进行保全,以避免哄抢,尽可能将消费者的损失减到最低。
经过努力,了解到该店经营者黄某已于2011年2月17日以66000元的价格将江东演发城奥兴美容美发店内所有设备、装修、顾客、卡金转让给曾某和刘某,刘某在江东新天地小区旁尚经营一家美发店。于是区消保委对刘某进行约谈,刘某有意转让该店,要求消保委居中调解。2011年4月20日区消保委在宁东工商所内召开了现场调解会,39名消费者、受让方共同参加,东柳派出所列席,最终确定由余姓兄弟接手该美容美发店继续经营,原持卡会员可按本金打八折继续消费。
点评:预付式消费是当前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家七部委于去年5月出台了《关于规范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市消保委也在去年底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制订出台了《宁波市预付式消费争议处理办法》和《宁波市美发美容预付费式服务交易合同》,但由于预付式消费涉及领域广,监管中缺乏有效手段,其仍然是当前消费调解的难点,消费者在选择这种消费方式时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