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不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在未成年人中树立一批美德榜样,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市广电集团决定联合开展宁波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对象为全市6周岁至18周岁中小学生(含职高生),凡全面事迹或在某一方面事迹突出,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值得学习的好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基本标准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特色的好少年。具体标准为: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学会自理,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建和谐。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学习勤奋,全面发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上,自尊自信。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本次评选采用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方式进行,全市各中小学先评选校级“美德少年”,并向各县(市)区推荐,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等单位组织本地区“美德少年”评比,在此基础上向市级“美德少年”评委会推荐候选人。
市级相关媒体将公布候选人事迹,供群众进行网络投票参考,评委会将结合网络投票进行终评并在中国宁波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后评选出宁波市“美德少年”10名,“美德少年”提名奖10名,进行表彰。
宁波日报记者杨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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