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我女婿驾车在下班途中发生碰擦,到镇海骆驼的一家4S店调换了汽车正前方和前右方的两根装饰条。但在之后的用车过程中,这两根原本看起来银色漂亮的装饰条却出现黑斑,到了2011年3月基本上已经面目全非,看上去像两根生锈的铁条。
于是,我们前往该4S店,以“装饰条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调换,但4S店的售后工作人员推脱装饰条出现这样的情况并不是质量问题,“有可能你们的车停放环境不合适,导致装饰条被腐蚀了”,拒绝了我们的要求。
女儿、女婿觉得维权麻烦打算就此作罢,但我坚持既然东西存在质量问题就一定要讨个说法。于是,我反问整辆车前后左右有这么多装饰条,为什么独独这两根调换过的被腐蚀了?这明显就是4S店在更换装饰条时以次充好,装饰条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在我多番质问后,这位工作人员承认这两根装饰条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依旧不肯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称“装饰条也是向厂方购买的,如果厂方同意调换最好,不同意的话还要再商量”。这样的态度让我更加不舒服,我们消费者从4S店购买商品,4S店就需要对销售的商品负责,而与厂方沟通结果如何,都不应该影响到销售商对商品的负责态度。
在我的坚持下,最后,4S店同意免费为我们调换这两条装饰条。可以说,我们的维权目的达到了,但是去了4S店3趟,费用不说,时间、精力也花了不少,并不只是为了免费调换这两条装饰条,重要的是我为女儿、女婿上了一堂活生生的维权课。希望也可以给其他消费者的维权提供一点借鉴。罗言讲述记者史娓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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