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海曙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因“方便”引发事端,换来了一年牢狱之灾。
两个被告人都姓宋,是安徽老乡。前年11月底的一个中午,两人在海曙区鄞奉路另一个老乡开的小卖部里闲聊,小宋突然内急,小卖部内又没有厕所,他便找到一个简易厕所,进去解手。出来时,他碰到一个中年妇女,原来这厕所是她家的。妇女指责他随意小便还不冲水。回到小卖部小宋和大宋说了这事。
大宋表示自己偏要去那个厕所“方便”,挫挫那妇女的锐气。他又到那个厕所“方便”,出来时果然遭到那个妇女的责骂。大宋随即回骂。小宋见状也加入战团,并相互推搡起来。
该妇女的丈夫唐某闻声赶来帮老婆。大小宋合力将唐某打倒在地,然后跑了个没影。
这顿猛打导致唐某右侧肋骨骨折并有明显移位,已构成轻伤。
2011年2月,大宋被公安机关抓获,而小宋则在逃。经查,大宋在2007年还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而这次又被海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在外潜逃近一年后,小宋于2011年9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终海曙法院判处小宋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宁波日报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李义山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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