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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客户经理非法吸储上亿元 获刑4年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3-13 07:17:19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一名银行信贷部的女客户经理,利用手头掌握的资金需求信息,以高息为诱饵,累计非法吸收存款上亿元,获利200万元。日前,范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36岁的范某是宁波人,系某银行的一名客户经理。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范某为转借资金牟利,以替企业办理转贷需要资金周转为由,按每月5%至7.5%的利息,多次向一些银行的客户及其亲友募集资金累计达10331.23万元。然后范某再以9%的月息将资金转借给他人放高利贷款,赚取息差200万余元。

  为了掩盖自己巨额资金出入的事实,范某从2008年3月起,利用一个做家具行业的老板沈某的账户做“资金转贷”生意,并为其支付40多万元的佣金。

  去年年初,由于范某转借出的钱无法及时收回而导致案发。其间,范某一共归还7名“客户”本息共计10075.5645万元,尚有245.7万元本金未能归还,并给受害人造成了1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由于案情复杂,海曙法院多次审理,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最近,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范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李义山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银行客户经理非法吸储上亿元 获刑4年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3-13 07:17:19

  中国宁波网讯 一名银行信贷部的女客户经理,利用手头掌握的资金需求信息,以高息为诱饵,累计非法吸收存款上亿元,获利200万元。日前,范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36岁的范某是宁波人,系某银行的一名客户经理。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范某为转借资金牟利,以替企业办理转贷需要资金周转为由,按每月5%至7.5%的利息,多次向一些银行的客户及其亲友募集资金累计达10331.23万元。然后范某再以9%的月息将资金转借给他人放高利贷款,赚取息差200万余元。

  为了掩盖自己巨额资金出入的事实,范某从2008年3月起,利用一个做家具行业的老板沈某的账户做“资金转贷”生意,并为其支付40多万元的佣金。

  去年年初,由于范某转借出的钱无法及时收回而导致案发。其间,范某一共归还7名“客户”本息共计10075.5645万元,尚有245.7万元本金未能归还,并给受害人造成了1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由于案情复杂,海曙法院多次审理,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最近,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范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李义山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