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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爆料:宁海城区惊现露天粪坑!
稿源: 宁海新闻网   2012-03-13 12:15:04报料热线:81850000

  宁海新闻网讯  “环城西路11号路边的露天粪坑臭死人了。”日前,市民俞先生在百姓事马上办网上平台留言,称由于环城西路沿街附近长距离没有公共厕所,周边居民把污物倒在街面路边的一个小槽内,形成一处露天粪坑,恶臭难闻。俞先生大声疾呼,“这个与我们宁海的‘国家文明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的称号是极不相称的。”

  看到俞先生的留言后,记者赶往环城西路一探究竟。听闻记者在寻找露天粪坑,住在环城西路附近的一些老年居民表示并不知情,倒有热心市民向记者指出前面就有公共厕所。在围观群众的嗤笑和议论中,记者几经周折,终于在环城农资门市部的右侧铁门边找到俞先生所说的“街面路边露天粪坑”。所谓“粪坑”,实际上仅是一个砖泥砌成的四方小槽。走近时,便可闻到一阵阵恶臭,槽里都是黄黄的粪便滞留物,小槽四周的地上还散落着随意扔弃的粪便。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环城农资门市部后面二楼以及旁边四层楼都住满了人,共有20户左右,住户基本上都在此长期居住。由于此处房屋建造时间较早,房间内没有卫生间,只有环城农资门市部二楼有一个厕所。附近仅在街对面靠近南门处有一个公共厕所,步行大概需要5分钟以上才能到达。因此,这里的住户都习惯将这个小槽当做“粪坑”,每天将排泄物倒到小槽里排放到下水道,并且为了冲洗方便,还有住户在小槽上方接了一个水龙头。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住在环城农资门市部后面的投诉人俞先生。据他介绍,此处原是供销社宿舍,房改后二楼现为个人所有,但是一楼听说是县土地储备中心的房子,是土地储备中心出租给人家做花圈、放肥料的。“街边来来往往的行人很多,每当路过此处都捂住鼻子,加紧脚步尽快离开。尤其夏日炎炎,在太阳照射下,恶臭阵阵散发出来,实在令人作呕。”周边住户说起这事,既嗤之以鼻,又苦不堪言。

  今年1月10日,俞先生在百姓事马上办网上平台向县国土资源局留言反映这一问题。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答复是:“经调查,环城西路11号路边露天粪坑的土地不是政府储备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属环城供销社住宅楼住户共有。因此,您所反映之事不属县土地储备中心职责范围,请您向相关部门反映。”在看到答复后,表示不满的俞先生又向县供销联社留言求助,得到的答复是“原环城供销社二楼住宅早已房改到个人,粪坑的使用权属归住宅楼住户共有。您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县供销联社职责范围。”俞先生再一次吃了“闭门羹”。

  多方求助未果的俞先生是一脸的茫然,“我们现在都不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了。”

  这事到底归哪个部门管理,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见习记者陈静珠记者水玲玲)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市民爆料:宁海城区惊现露天粪坑!

稿源: 宁海新闻网 2012-03-13 12:15:04

  宁海新闻网讯  “环城西路11号路边的露天粪坑臭死人了。”日前,市民俞先生在百姓事马上办网上平台留言,称由于环城西路沿街附近长距离没有公共厕所,周边居民把污物倒在街面路边的一个小槽内,形成一处露天粪坑,恶臭难闻。俞先生大声疾呼,“这个与我们宁海的‘国家文明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的称号是极不相称的。”

  看到俞先生的留言后,记者赶往环城西路一探究竟。听闻记者在寻找露天粪坑,住在环城西路附近的一些老年居民表示并不知情,倒有热心市民向记者指出前面就有公共厕所。在围观群众的嗤笑和议论中,记者几经周折,终于在环城农资门市部的右侧铁门边找到俞先生所说的“街面路边露天粪坑”。所谓“粪坑”,实际上仅是一个砖泥砌成的四方小槽。走近时,便可闻到一阵阵恶臭,槽里都是黄黄的粪便滞留物,小槽四周的地上还散落着随意扔弃的粪便。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环城农资门市部后面二楼以及旁边四层楼都住满了人,共有20户左右,住户基本上都在此长期居住。由于此处房屋建造时间较早,房间内没有卫生间,只有环城农资门市部二楼有一个厕所。附近仅在街对面靠近南门处有一个公共厕所,步行大概需要5分钟以上才能到达。因此,这里的住户都习惯将这个小槽当做“粪坑”,每天将排泄物倒到小槽里排放到下水道,并且为了冲洗方便,还有住户在小槽上方接了一个水龙头。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住在环城农资门市部后面的投诉人俞先生。据他介绍,此处原是供销社宿舍,房改后二楼现为个人所有,但是一楼听说是县土地储备中心的房子,是土地储备中心出租给人家做花圈、放肥料的。“街边来来往往的行人很多,每当路过此处都捂住鼻子,加紧脚步尽快离开。尤其夏日炎炎,在太阳照射下,恶臭阵阵散发出来,实在令人作呕。”周边住户说起这事,既嗤之以鼻,又苦不堪言。

  今年1月10日,俞先生在百姓事马上办网上平台向县国土资源局留言反映这一问题。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答复是:“经调查,环城西路11号路边露天粪坑的土地不是政府储备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属环城供销社住宅楼住户共有。因此,您所反映之事不属县土地储备中心职责范围,请您向相关部门反映。”在看到答复后,表示不满的俞先生又向县供销联社留言求助,得到的答复是“原环城供销社二楼住宅早已房改到个人,粪坑的使用权属归住宅楼住户共有。您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县供销联社职责范围。”俞先生再一次吃了“闭门羹”。

  多方求助未果的俞先生是一脸的茫然,“我们现在都不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了。”

  这事到底归哪个部门管理,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见习记者陈静珠记者水玲玲)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