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放晴,干洗店生意火爆。王勇 摄
这两天的好阳光让市民们迎来了“换洗季”,宁波街头大大小小的干洗店都接单接到手软,忙得不亦乐乎。与此同时,洗涤消费纠纷也进入高发期。昨天,宁波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醒,针对“换洗季”干洗如何维权提出建议。
1月以来已处理21起洗涤纠纷
据了解,这段时间的洗涤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衣物清洗不到位,洗后出现色差,甚至破损等,事后在赔偿金额上存在争议,无法达成共识,引起纠纷。类似的消费纠纷,今年1月以来全市消保委已处理了21起。
如余姚消费者沈女士送洗的一件价值1080元的羽绒服,2月18日取衣时发现衣服纽扣整排破损。慈溪浒山胡先生送去干洗的黑色羊绒外套,2月3日取衣时发现外套表面褪色,与店方交涉未果。北仑小港薛先生1月14日在当地某干洗店洗涤一件羽绒服,1月17日取衣时发现衣服不但没有洗干净而且被烫了一个烟头大小的洞,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下。
1000元以上的贵重衣物最好书面保价
为此,市消保委发布2012年2号消费警示:找干洗店一定要找正规、有专业洗衣机器的商家,衣物送洗时应与商家一起检查衣物并将检查结果写在有关凭据上,取衣时如发现有损坏应及时向商家反映,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宁波市洗涤(染)行业消费纠纷解决办法》建议,消费者在洗涤高档、名牌、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贵重衣、物时,消费者可与经营者书面约定采用特殊保值精洗服务,双方事先约定衣物的保值金额(实价)和洗涤方法。保值精洗费不超过约定保值金额的5%,未约定保值精洗的衣、物均按普通衣、物洗涤处理。
约定保值精洗的高档、名贵衣、物洗涤后局部有问题,但仍有穿用价值的,给予修补后,按衣物约定保值金额30%补偿。丧失穿用价值的,按保值金额全额赔偿。
衣物局部损坏赔偿洗涤费2—10倍
由于经营者的原因,造成衣物损坏、遗失及其他事故,应当根据消费者提供的有效购物发票或双方的约定进行协商解决。
如果衣物局部有问题,不影响正常穿着,经营者应负修补责任,并视情给予消费者以所洗衣物洗涤费2—10倍的补偿。如果衣、物丢失、严重损坏、丧失穿用价值,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方法是按年折旧计算。经营者在对消费者作出赔偿的同时应退还洗涤费,赔偿后的衣物归经营者所有。
其中套装原则上以件计算,衣、裤比例为6∶4。如果消费者无法提供所洗衣物的有效购买凭证,应当按照同种类、同品质的该衣物在现行中等市场中的价值来协商解决。
宁波晚报记者 史娓超 通讯员 葛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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