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宁波正式开启医师多点执业时代。与以往不同的是,个人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我市医师多点执业实行三类管理。
《市卫生局转发的省卫生厅关于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规定:
第一类是医疗机构指派或批准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主要指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会诊、进修、对口支援、学术交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医师多点执业。此类多点执业需经医师所在医疗机构批准。
第二类是医疗机构申请、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主要是指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多个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进行技术协作或整合医疗资源组成医疗集团的,其所属医师在技术协作单位或集团内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
第三类为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由个人向第一执业地点的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相关手续。
同时,市卫生局规定,新增执业地点合计不超过两个,其原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
对第二类多点执业的医师,要求同时满足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第一执业地点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近两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第二类多点执业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以中医坐堂诊所作为第二执业地点时,应当是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第三类多点执业医师除了需满足第二类多点执业备案规定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在这一技术职务连续任职两年以上;新增执业地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在这一技术职务连续任职三年以上。
宁波日报记者蒋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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