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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稿源:  | 2012-03-20 09:14:44

  二、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6、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和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继续推进县(市)区长学法日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定期组织公务员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和专题培训。加强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法律知识教育,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由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参加的国土国情、政策法规知识培训活动。

  7、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做到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建立内容完善、特色鲜明,富有警示作用的教育基地,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选聘、评优工作,切实发挥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适应青少年特点,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夏令营活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8、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教育培训,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纳入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楼宇(商圈)”活动,深化“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9、加强农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农村党员、“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法律培训,增强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化解基层各种矛盾的能力。依托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行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带动更多农民学法用法。借助农村远程教育网、“送法下乡”、“万场电影千场戏”以及法律援助点等有效载体,努力扩大农村法制教育的覆盖面,深化普法惠农服务。

  10、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结合“百万新市民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百场法制宣传巡回宣讲活动,营造浓厚的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氛围。对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等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指导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推广外来务工人员“乡音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需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涉法问题。

  11、加强其他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借助社区法律援助站、人民调解室、警务室等阵地,积极开展对留守人员、老年人、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归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认真做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监所活动,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率。

  12、丰富“法律六进”活动载体。认真总结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的经验,注重分类指导,及时修订不同对象的学法用法指导意见,结合不同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推进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带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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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