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张 亮 通讯员郭 贤)近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根据宁波市《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精神,我区将于近期出台《镇海区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免除符合条件人员的殡仪基本服务费用,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文明建设。这是我区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惠民政策。
《办法》规定,对具有镇海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镇海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本区户籍的学生、驻镇部队现役军人、与在镇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在区公安机关登记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将免除殡仪基本服务费、墓葬基本服务费。
“这样一来,从遗体接运、停放、火化、入葬,整个殡葬过程中的基本费用都由政府买单。”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我区群众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特别是其中的困难群体,每家丧户至少可省1200元。”《办法》实施后,预计财政每年将为此补贴达230—250万元。
制定《办法》的另一目的在于推动生态葬法,保护自然环境。《办法》规定,墓葬基本服务项目的免费范围为生态墓地墓位,包括树葬、草坪葬、壁葬,“逝者与生者争地,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免除生态墓葬基本服务费,可有效减少墓穴占地,在土地资源越来越宝贵的今天显得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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