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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法院起诉离婚 亮“血衣”哭诉遭家暴
稿源: 东南商报   2012-03-27 07:42:18报料热线:81850000

  男子今年38岁,身高约175厘米,极瘦。妻子是他的同乡,比他小4岁。

  情人节当天,男子到镇海法院以遭到家暴为由,起诉离婚。不过,昨天法院驳回了他的起诉。

  男子说,他们是闪婚的,经人介绍认识3个月后结婚,有个女儿。女方喜欢打麻将。

  “刚结婚时,她只是小弄弄,生完孩子就变了。有时甚至连续一个礼拜都在外面搓麻将,每天都深更半夜才回家,女儿一点都不管。”

  “为了这事,我们天天吵架,后来就动手了。”

  男子说,他个性老实,根本不是女方的对手。“我常常被打,尤其是她搓麻将输了钱后,回家就撒气,下手特别重。我这样的体格,真的打不过。”

  庭审中,男子带来了一件深色的毛衣,毛衣肩部破了,有大块的血渍。

  举着这件“血衣”,他哭诉道:“今年春季前,我们又吵起来了,没吵几句,她就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砍在我的肩膀上……”

  为此,他还曾向派出所报案。

  庭审后,主审法院调取了男方当时的报案记录。但记录上,只有他的一面之词,警方并未传唤女方,也没有进一步的处理意见。

  女方不同意离婚,她也否认男方的种种指责。不过她表示:“我性格有时候是比较急,这方面我会改的。”

  由于双方的说法大相径庭,又都没有具体的证据证明,法庭最终并未认定男方被家暴的事实。

  “如果女方确实曾砍伤男方,那她的行为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公安机关会对此作出相应处理。但派出所并没有对女方作进一步处理,仅凭男方一面之词,以及一件血衣,不足以证明女方有过家暴的行为。”主审法官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感情并未破裂,判决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通讯员镇石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男子法院起诉离婚 亮“血衣”哭诉遭家暴

稿源: 东南商报 2012-03-27 07:42:18

  男子今年38岁,身高约175厘米,极瘦。妻子是他的同乡,比他小4岁。

  情人节当天,男子到镇海法院以遭到家暴为由,起诉离婚。不过,昨天法院驳回了他的起诉。

  男子说,他们是闪婚的,经人介绍认识3个月后结婚,有个女儿。女方喜欢打麻将。

  “刚结婚时,她只是小弄弄,生完孩子就变了。有时甚至连续一个礼拜都在外面搓麻将,每天都深更半夜才回家,女儿一点都不管。”

  “为了这事,我们天天吵架,后来就动手了。”

  男子说,他个性老实,根本不是女方的对手。“我常常被打,尤其是她搓麻将输了钱后,回家就撒气,下手特别重。我这样的体格,真的打不过。”

  庭审中,男子带来了一件深色的毛衣,毛衣肩部破了,有大块的血渍。

  举着这件“血衣”,他哭诉道:“今年春季前,我们又吵起来了,没吵几句,她就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砍在我的肩膀上……”

  为此,他还曾向派出所报案。

  庭审后,主审法院调取了男方当时的报案记录。但记录上,只有他的一面之词,警方并未传唤女方,也没有进一步的处理意见。

  女方不同意离婚,她也否认男方的种种指责。不过她表示:“我性格有时候是比较急,这方面我会改的。”

  由于双方的说法大相径庭,又都没有具体的证据证明,法庭最终并未认定男方被家暴的事实。

  “如果女方确实曾砍伤男方,那她的行为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公安机关会对此作出相应处理。但派出所并没有对女方作进一步处理,仅凭男方一面之词,以及一件血衣,不足以证明女方有过家暴的行为。”主审法官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感情并未破裂,判决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通讯员镇石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