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民政局向困难群众发放了2011年第四季度物价补贴,总金额为194.8817万元,惠及12454名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
据悉,2011年第四季度宁波市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为10.4%。县民政局为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启动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其中,城镇低保对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补贴218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补贴153元。据统计,去年全年县民政局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713.198万元,受益人数达1.5万余人。(记者郑丽敏通讯员周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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